本篇文章1096字,读完约3分钟

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区别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

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名词解释: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各种学习途径,使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水平以及学位论文达到研究生毕业的水平,这就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申请程序:参照《学位条例》规定的适用范围,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从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程序、方法、时间、准则及办法三个方面全部或部分常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全部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受理。

授予学位的主管部门应对已经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授予学位。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应早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必要性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做出的全部业务水平。

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区别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全部通过水平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博士或博士学位。

凡是申请在获得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如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对于已获得的学士学位,并在工作岗位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2)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所从事工作的问题。

这种培养模式分全国或区域,进行学位授予的单位主要是相对独立招收在职研究生的单位,培养学科单位自行决定招收在职研究生的管理部门,而大部分学校是集中在少数几个省、市、自治区。

这种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管理体制和管理体制是在特定的学位授予单位分离的情况下,把在职研究生教育当作一个独立的教育综合性学位教育组织,由培养单位管理进行。

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学位授予与在职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