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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波士顿10月15日电当地时间10月15日,哈佛大学涉嫌歧视亚裔美国人的诉讼在波士顿联邦地方法院开庭。法院将审查哈佛在招生方面是否歧视亚裔群体,审判预计需要三周时间。

据媒体报道,哈佛录取歧视案起源于2014年,由一个名为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的非营利组织发起。当时该组织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理由是部分亚裔成员拒绝申请,称其倾向于录取白人、非裔和拉美裔学生,在制度上歧视亚裔。哈佛大学坚决否认这一指责,称学校在招生时有权将民族作为评价指标之一,以实现学生的民族多样性,这是“合法、公平”的。

《纽约时报》称,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几位哈佛大学高管将作为证人出庭,其中包括前校长德鲁·福斯特(Drew Foster)、本科院长拉克什·库纳纳(Rakesh Kunana)等人。预计第一个证人将是哈佛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威廉·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他负责哈佛的招生工作已有30多年。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大学生公平录取的经营者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oom)是一个保守的法人。除了哈佛的诉讼,他还支持了几个反对平权行动的诉讼,包括起诉北卡罗来纳大学。

平权行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主要内容是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对少数民族、美洲原住民、妇女和其他历史上受歧视的群体给予照顾。在教育领域,平权法案导致很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采用“种族配额”的方法,即按比例录取不同民族的学生。但是亚裔美国学生普遍成绩比较好,所以在录取过程中比较吃亏。许多亚洲人认为,根据平权法案,他们受到了“反向歧视”。

在“哈佛录取歧视案”中,哈佛大学是否采用“种族配额”备受关注。据媒体分析,鉴于本案双方的坚定态度,该案最终可能会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如果是这样,该案将对平权行动法案的实施产生“历史性影响”。

今年7月,美国政府撤销了前总统奥巴马执政时期促进校园种族多样性的“平权行动”指导政策,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编辑:刘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