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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基础,世界各国都把维护自己的国家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二战后美国颁布的《1947年国家安全法》是美国第一部全面的国家安全法,其本身及其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对美国的政治、法律、外交政策和国防体系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影响。“9.11”事件后,美国继续加强国家安全立法和执法。

1947年《国家安全法》由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于1947年7月26日签署生效,为二战后美国军事和情报系统的重组以及外交政策的调整奠定了基础。这部法律自70多年前颁布以来,经过了几次修改和完善。

这项法律的目的是“为美国未来的国家安全提供一个全面的计划。”。根据这项法律,美国设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最高决策和审议协调机构。该委员会由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长、总统国家安全顾问和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的其他官员组成,讨论长期和紧急的国家安全问题。

1947年的《国家安全法》通过机构改革建立了统一的国防部门,当时称之为“国家军事组织”,并设立了国防部长一职,担任国家军事组织的首脑。1949年,该法修正案将国家军事机构更名为国防部。

该法强调其他政府部门和情报机构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协调,为此,成立了中央情报局,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同时,法律设立了中央情报局局长一职,由中央情报局局长兼任。中情局局长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情报顾问,也是整个美国情报界的总协调人。2004年《情报改革和防止恐怖主义法》修订了1947年《国家安全法》,并设立了国家情报局长一职,取代了中央情报局局长首席情报协调员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情报顾问的角色。

“9.11”后,美国继续加强国家安全立法和执法,但其中一些措施争议很大。2001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爱国者法案》作为反恐行动的法律依据,授权美国国家安全局进行广泛监视,既保障了美国的国家安全,也侵犯了普通民众的通讯自由。

2015年6月,时任总统奥巴马签署并颁布了《美国自由法案》,对《爱国者法案》中的国内监控项目进行了修改,要求美国政府从当年11月29日起不全面监控美国国内电话记录。只有经法院批准,政府才能从通信公司获得特定嫌疑人的电话记录。

(原标题为“概述:美国继续加强国家安全立法和执法”)(本文来自The Paper,更多原创信息请下载“The Paper”app)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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