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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徐文)昨天,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瑶、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沈春尧介绍说,这部法律由六章六十六条组成,明确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对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法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活动指引。

【/h/】同时明确规定了四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海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其法律责任、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程序等。

【/h/】此外,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保卫办公室(以下简称香港国家安全保卫办公室),以及该办公室和有关国家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的情况和程序。

【/h/】【/S2/】解读1:是否查处了本法颁布前的相关违法行为?

可追溯性符合国际刑法的通常规定,不具有追溯性

沈春尧解释说,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至少包括三层含义: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本身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第二,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第三,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即最高责任、最终责任和全面责任。

香港《国家安全法》第66条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否意味着在本法颁布前不会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张晓明回应说,香港国家安全法中关于溯及力的规定与国际刑法中通常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不溯及既往,这一点很明确,说明这部法律遵循了现代法治。

他又指出,香港现行的有关法例,包括《刑事罪行条例》、《公安条例》、《社团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等。,都有一些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规定,而这些法律的规定应该用来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香港《国家安全法》第八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认真执行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关于预防、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规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h/】由此可见,运用现行有效法律的有关规定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法律责任。张小明说。

解读2:如何理解香港国家安全局不属于特区管辖?

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不能对香港国家安全局及其人员在履行职责时的行为行使管辖权

张小明介绍,香港《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应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这是继香港联络处、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驻军之后,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第四个机构。

这个机构是根据上个月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刚刚通过的《香港国家安全法》成立的。它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同于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直辖市派驻香港的机构。

香港《国家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香港的国家安全局及其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这个怎么理解?

【/h/】张小明表示,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确,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不能控制国家安全局驻香港办事处及其人员履行职责,这是保证国家安全局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由于香港国家安全局行使的权力已经超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范围,而且它调查处理的许多案件涉及国家机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组织不能行使管辖权是完全合理的。

解读3:香港国家安全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执法权?

仅在三种特定情况下行使执法权

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后,香港国家安全局在香港将如何执法,嫌疑人是否会被送往内地受审?审判是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还是内地法律进行的?

【/h/】关于香港国家安全局的执法问题,张小明回应称,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非常明确,香港国家安全局只在三种具体情况下行使执法权。

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这三种情况包括:案件涉及涉及外国或海外势力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有效实施本法的情况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安全正面临一个重大的真正威胁。

【/h/】张晓明表示,香港国家安全局的执法权主要体现在立案侦查、采取必要的侦查措施、报经指定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对于后续的起诉和审判,《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检察院负责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负责审判。

解读4:串通导致仇恨。什么构成犯罪?

【/h/】【/S2/】与外汇串通,意义非同寻常;它只有在引起仇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

香港《国家安全法》提到勾结外国或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针对串通的表述,张小明解释说,这里的串通不是一般的外汇。一般正常的外汇,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

张晓明表示,香港《国家安全法》第29条也明确规定了哪些串通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一是为外国或海外机构、组织和人员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情报。这几种勾结也是间谍行为的常见表现。

另一种类型是要求外国或海外组织人员与外国或海外组织人员合谋,或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或海外组织人员的指示、控制、财务支持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比如他说去年修法风波中,有人出国求外国政府制定法律制裁中国政府,这是故意的。如果造成后果,可以讨论犯罪来惩罚。

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提到,五种勾结外国和海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之一,包括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引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对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仇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什么行为是讨厌的行为?张晓明说,仇恨一词或引起仇恨构成犯罪的概念,是照搬香港法律。香港现行法律《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煽动居民之间的仇恨和对政府的仇恨,可能构成犯罪。

张晓明强调,一般仇恨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仇恨明确规定,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比如他说,比如利用谣言引起全社会对政府的仇恨,类似去年香港太子站有人杀人的谣言,把社会不满集中到香港警方身上。当然,造谣也可能是针对中央政府的,是恶意的,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犯罪。

回应1:香港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一国两制

一个记者问了一个问题。最近,一些国家发表社论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违反了一国两制的原则。这个说法合理吗?

【/h/】对此,张晓明表示,香港国家安全法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立法宗旨是维护一国两制,立法内容不超出一国两制框架。立法效果现在可以预见,一定会使一国两制的实践更加稳定,走得更远。

张晓明说,香港已经偏离了一国两制的正确轨道,有些甚至挑战了一国两制的底线。这个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纠正偏差。说得更形象一点,就是向一个国家的方向靠拢。归根结底,这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而不是改变一国两制。

我注意到一些国家的政治家公开表示,我们现在要在香港做这件事& lsquo一个国家,一种制度,如果我们想参与的话。如果有一个国家,一个制度,这件事就简单了。我们可以将这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性法律,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国家安全法》,直接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何苦为香港量身定做一部国家安全法?张小明说。

回应2:行政长官委任法官并不影响法院的独立审讯

香港《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从裁判官、地方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院法官和终审法院法官中任命若干名法官,并可从临时或特别法官中任命若干名法官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罪。

这对法院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没有影响,是不同层面的问题。沈春瑶解释说,法官任命制度有五层含义。

首先是从现有法官中任命,而不是从法官以外的人中任命。

其次,被任命的法官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不在指定范围内的法官仍然拥有法官应有的权力。他可以尝试其他案例。司法案件种类相当广泛,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只是其中之一。

第三项是从治安法官、地区法院、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中任命一些法官。可以说是一个名单,一个范围,具体审理按原规定安排。

第四,法律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在任命这些法官之前,可以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这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第五,说到审判,还是独立审判,没有任何干涉。

回应3:应充分行使权利和自由,但应在法律范围内

有记者问:香港《国家安全法》生效后,人们更关心的是,在预防、制止和惩治一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危害国家的行为或活动的同时,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否会受到限制。

沈春瑶说,维护国家安全,要依法惩处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包括依法预防和制止,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很多人担心它是否会影响人权,特别是言论、出版、新闻和集会自由。

所有权利都有法律规定的明确界限和范围。沈春瑶说,一国有底线,两制有界限。如果越过了法治的底线和边界,就做不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权利和自由应该得到充分行使,但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如果按照法律要求超出这个底线和范围,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进一步表示,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底线和要求而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也非常明确,充分保障了这一系列权利和自由的行使,同时也应该在法律的范围之内。

也有人说,法律条文可以随意规定吗?不是这样的,有要求有范围。比如,沈春瑶说,比如,很明显,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甚至社会风化都是有限度的。有些界限,底线,界限是无法跨越的,绝对的权利和自由是不可能的。

回应4:作为对美国制裁的回应,中国的应对措施将是步履维艰

会上有记者问,美国最近宣布了一系列制裁措施,包括限制中国官员的签证,取消对香港的特殊待遇。中国会做出怎样的回应,具体会采取什么对策?

张晓明回应说,美国有些人真的把手伸得太长了。如果他们的霸凌习惯爆发了,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国内的混乱还不够,如果他们不在乎所谓的制裁可能会造成比别人更多的自残,如果他们想借机转嫁危机,玩抛锅游戏,那么他们就会去尝试,只是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展示我们自卫反击的决心和能力。

张晓明说,其实你可能已经注意到,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和美国商务部长在过去两天里宣布了几项所谓的制裁,中国政府也宣布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不佳的人实行签证限制。我们有句老话,你做第一天,我做第十五天。只要美国采取行动,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定会予以反击。相关措施也会遇到步履蹒跚,接踵而至。

背景:《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颁布的全过程

【/h/】记者会上,沈春瑶介绍了香港国家安全法的颁布过程。

沈春瑶说,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 建立健全维护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实施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加强执法力度,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事情

沈春瑶说,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香港的现状出发,要推进国家层面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层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

在国家一级有许多可利用的促进方式,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法律、将国家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及发布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和评估,提出决策+立法的方式推进此事。

【/h/】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以及新形势新需要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提供了宪法依据。

【/h/】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6月中下旬召开了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新京报记者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