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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程序进行自主评审。

【/h/】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超过3800万人,占我国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加强民营企业的职称建设,对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h/】《通知》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权属等限制,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职称申报渠道,通过政府职称评审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多种渠道受理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程序进行独立评审。坚持本土化、专业化、规范化原则,注重选择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设立社会评估机构,推进社会组织评估规范化、有序化。

【/h/】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职称评审标准具有导向性,是保证评审质量、提高职称评审科学性的重要依据。在调查中,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反映,以前的评价标准与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不相衔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用于评价、不用于评价等问题。

【/h/】针对这个问题,通知把提高考核标准作为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

【/h/】一是紧紧跟随民营企业的就业需求,充分考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和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评价标准,防止评价和使用两张皮。

【/h/】三是积极借鉴龙头企业人才评价标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职称评审标准的制定。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应吸收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

【/h/】第四,在制定各项职称评审标准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当地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团的意见,提高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h/】通知还提出进一步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自主评审或专项评审,建立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结束)

【编辑:叶攀】